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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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成都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为培养学生突出的创新创业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学校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及实践,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拟于近期对2016年立项的20个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立项项目(附件1);

2.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立项项目(附件2)。

同为省级和校级项目的,填写省级项目验收材料。


二、结题材料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对应级别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3),并附相关成果材料等。

成果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本都要求完整。提供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过程和成果成品的照片或视频,已获奖的提供扫描件(创新创业类比赛),已办理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已开办实体店要求提供店面照片;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扫描件;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

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成果署名、内容等需与项目相关。若有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于2016年11月27日前,以结题验收报告报、结题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送至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双创服务中心,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xx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572492441@qq.com。联系电话:84622216。


四、现场汇报

1. 时间:2016年11月29日14:00—17:00。

2. 地点:届时通知(负责人加QQ群:457017817)。

3. 汇报时间为6分钟,专家提问为2分钟。

请项目负责人自备PPT并提前半天发送到572492441@qq.com,提前半个小时到场签到。


五、注意事项

1. 培育孵化项目不允许延期。

2. 所有项目都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予以终止。

3. 项目成功结题后将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本次结题不进行评奖活动。


附件1: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立项项目.xls

附件2: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立项项目.xls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

附件4:成都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成都大学菁蓉学院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