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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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厅2017 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3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四川省教育厅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联合设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积极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53日—517


二、申报人范围

1.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2.连续从事高校学生工作满3年;

3.热爱学生工作,工作实绩突出,具有扎实的学生工作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学生工作实践经验;

4.申报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课题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未承担本课题其他在研项目。

2015年及2016年立项未结题或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辅导员专项)在读博士研究生申报不占所在学校名额。


三、立项类别

此次申报课题项目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一万元,一般课题为四千元。课题研究以应用型研究为主。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请详细参看《四川省教育厅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川教函〔2017143 号)(见附件1)。


四、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详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2017 年课题指南》(附件2),课题申报人可根据本课题指南申报课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拟订课题研究方向。


五、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于2017517日(周三)前将附件3《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两份)提交至思政科王焕举老师处(学生活动中心114室、联系电话028-84616553),并同时将《课题申报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SC_szk@cdu.edu.cn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西南交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管理办法.doc

附件2: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2017年课题指南.doc

附件3: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高校辅导员专项)申报书及活页.doc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17年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