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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15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推选2名教师参加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到校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 45岁。

(三)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申报;原则上不推荐已取得其他公派资格但尚未派出的教师。  


二、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资助每位访问学者8000元/年。访问学者所需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中心)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将填写完整的《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1份)、《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以及导师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于2017年4月13日下午17:00前报送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9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录取率,申请教师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二)2017年全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train.whu.edu.cn/)。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有资格享受教育部资助。

人事处联系人:郭静姝;联系电话:84616042 。


附件:1.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doc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3.  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人 事 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