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冬季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18]703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安[2018]88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抓好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单位、各岗位安全责任。立足教育主阵地,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教训,针对冬春季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点,采取务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管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隐患排查和认真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各项不安定因素,各二级单位务必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重点检查门窗、水电、消防、燃气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对重大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整改。学校综治委于放假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重点: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场所、食堂、实训中心、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学生活动中心等。贵重物品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确保安全。针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和危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假期安全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二)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二级单位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灾、防暴恐、防电信诈骗、防盗、防传销、食品卫生、消防和交通等安全工作。
1.防盗工作 请全体教职员工务必增强防盗意识,切实加强防范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贵重物品、现金等切勿存放在办公室内;
2.防火工作假期中要防止电源、电线、易燃物和电器等失火。停用电器时,应随时切断电源;按照《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第四条第一款下列区域或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提醒师生员工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3.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假期中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防止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各级网络实行专人管理,保证网络畅通 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及时过滤有害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5.各二级单位要及时发现不安定涉稳因素应及时化解,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并通报保卫处接警室;
6.各教学单位需在学生离校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着力培养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对安全的认识,把有关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让每一位同学知晓;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回家或出行要搭乘正规运营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无证、无照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加强防骗、防盗、防抢教育,自己更要遵纪守法。特别要教育学生注意假期勤工助学的安全: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绝对不能因求职心切,而忽略了安全问题;要详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询问委托人的固定联系方式等情况,不去偏僻的地方勤工助学;最好通过正规中介组织求职或通过亲属、老师和同学等相对比较可靠方式介绍,要将自己勤工助学期间的行程表和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和要好朋友,让他们掌握,提醒学生在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时,不要被非法传销组织所骗;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多参加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家庭、有益于个人成长的社会公益或实践活动,不参加迷信、邪教等活动,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三)做好在建工地施工安全工作
1.各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方案,做到施工现场防护措施完备、日常安全检查记录齐全,确保安全施工;
2.师生员工不得在隔离现场及附近区域逗留,不得攀爬工地的隔离板和建筑物,不得扒开隔离板。严禁进入工地和隔离区现场,如需进入,须向基建处、后勤处或施工管理方申请,同意后方可进入;
3.施工期间校园人员复杂,各二级单位应加强防盗工作。针对校园施工的安全教育,各单位需开展师生员工施工专项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改造和管理工作,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做好消防工作;
4.各施工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做到施工便民、利民、不扰民。各施工场地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设围栏,制作警示标识标牌,严格按照施工的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
(四)加强留校学生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要将留校学生登记造册,并将名册送保卫处备案。各学院要教育留校学生自觉服从宿舍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赌博、酗酒和留宿外来人员。务必将现金、存折及贵重物品妥善存放;人离开宿舍,务必关好窗户,锁门并加上保险;午休、夜寝要插锁室门,预防偷窃和滋扰;要注意上网安全,慎交网友,警惕计算机网络违法活动;在公共场所活动,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晚上外出时,必须两人以上,按时返校,不得在校外过夜。同时,要协助宿舍人员管理好宿舍及物品,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去留动向,定期检查寝室安全卫生情况,明确公寓管理人员职责和要求,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突发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研究部属,层层抓好落实
各二级单位要在当地要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重视和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因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查处、从严追责。
(二)强化宣传教育,确保工作实效
学校综治委和各二级单位要通过校园网等校园媒体并利用短信、微信、微博等宣传形式,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手册等方式,加大今冬明春我校安全重要性、必要性、操作性、实施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并通过案例警示、典型引领等手段,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祥和地度假、度节。
(三)严格值班要求,确保信息畅通
各二级单位要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确保通讯畅通。假期中发生各类事故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学校保卫处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加强节假日校园的值守、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四级保卫专职人员值班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做好24小时值班、巡逻、守护等工作。要按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五)报送安全自查和值班安排材料。
1.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以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于1月14日17:00前报保卫处综合治理科(邮箱:854396857@qq.com)。
2.元旦期间各单位值班表报送情况按学校校办通知于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14:0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电子文档)发送至604115359@qq.com。
3.寒假期间各二级单位值班人员名单以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于1月14日17:00前交到保卫处综合治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854396857@qq.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4616129。
应急值班电话: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十陵派出所电话:84600009
基建处管理电话:028-84616322
成都大学安全自查表.docx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