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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春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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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9〕1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春季开学及“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开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二级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安全工作的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隐患排查无遗漏。以防范和遏制较大意识涉校生安全责任事故为出发点,制定落实管用、适用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在2月25日—2月28日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排查各种隐患,同时进行整改。检查内容为:

1. 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2. 检查所属部门内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3. 检查各种车辆、大型设备、大型器材、特种设备、电梯等器材设备的安全状况;

4. 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的性能状况;

5. 检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危化品等危险物品的保管情况;

6. 检查学生宿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

7. 检查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二、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1. 各二级单位及时掌握新学期师生返校后思想动态,并了解师生对“两会”的关注情况。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稳定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件(故)的发生。

2.开学后,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利用安全教育平台、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消防、食品、防诈骗、防范校园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

3.组织好开学学生报到工作,对开学后未及时到校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到校上课学生要及时联系家长,查明原因,做好信息互通上报工作。


三、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

1、成都市教育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和市场监管局组成的市安全督查组将于开学第一周对我校开展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2、学校保卫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做好24小时值班、巡逻、守护等工作。学校综治委领导小组将对各二级单位安全自查工作开展专项,确保校园安全。


四、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二级单位在2019年2月28日17:00前,将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和整改情况填写安全情况登记表,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学校保卫处综合治理科。(联系人:综合治理科杨铁君,电子邮箱:854396857@qq.com 联系电话:84616129)。


附件:

成都大学二级单位安全工作检查表.docx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