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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成都漆艺创新创作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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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项目实施背景及宗旨

 

成都是西部经济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蜀文明发源地,成都也是中国漆艺之都,也是中国漆艺的主要发源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中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精神,成都大学特申请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资助项目《成都漆艺创新创作人才培养》项目,通过名家讲座、传统技艺体验、文化理论教学、创新设计实践、企业参观考察、结业创作等多种形式,提升青年艺术人才对大漆艺术理论学习与创作实践的能力,开拓多元创新思路,促进成都漆艺的新发展。



项目简介



成都漆艺创新创作人才培养项目,通过聚集漆艺从业者、美术师、设计师等人才,缓解目前川渝地区地方漆艺人才匮乏的现状,通过不同专业方向的创作人才的加入壮大漆艺创作队伍;通过跨界的创新创作,在继承成都漆艺传统技艺的同时,丰富成都漆艺的材料语言和艺术表现形式,在促进发展的同时,完成对成都漆艺的传承和保护;以培养创作人才项目带动成都漆艺的理论研究和市场推广,进而带动西南地区大漆艺术传承与发展的繁荣。通过成都漆艺与当代绘画、当代雕塑、装置艺术、产品设计、空间展示的跨界,展现成都大漆文化的独特魅力以及探索传统艺术与当代社会的融合,探索的成都漆艺的传承保护和当代创新,弘扬工匠精神,培育追求卓越创新的新型艺术人才。


【主单位简介】



成都大学是一所城市型综合性大学,位于国家中心城市成都。目前设立10个学科门类,59个本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类别)10个,二级学科(领域)27个,是博士点建设单位,设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实施主体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西部文创中心和世界文化名城而批准成立的综合艺术学院,首任院长由音乐家郁钧剑担任。学院下设美术与设计学院、影视与动画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和国际部,学院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合作单位】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民族民间美术艺委会

成都市美术家协会


协作单位】


成都市漆器工艺厂

西南漆艺术研究中心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集中培训周期定为2019年4月16日--2019年6月14日(总时长60天,集中授课5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2019年4月16日举行开班仪式;

第一阶段: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30日,艺术理论类和漆艺基础实践;第二阶段: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15日,外出调研考察、技艺实习;

第三阶段: 2019 年5 月16日—2019 年6 月 14日,导师授课、专家讲座、分别辅导、集中点评结合,指导学员创作实践。

第四阶段:2019 年6 月 15日-2019 年 9月 15 日,自主研究和独立创作。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和实践创作地点:成都大学

2、项目交流、考察、实习等艺术实践地点

3、自主创作:学员自主创作作品,教师远程指导、交流。

    (三)主要课程: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传统艺术的当代转型》《大漆传统艺术理论》《成都漆艺特色技艺》《当代材料与空间》《成都漆艺发展的历史脉络》《成都漆艺的文化基因和创新思路等》《大漆传统技艺实践》《大漆的跨界融合》《大漆创新创作实践》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集中培训阶段创作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参加作品汇报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五)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杨波

2、项目联络人:谢海峰

3、主要师资力量(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序号

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及简介

1

长北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中国漆艺史学泰斗

2

程向君

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漆艺专业负责人、硕士生导师

3

程峰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4

郭萍

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绘画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5

梁远

中国艺术研究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6

罗徕

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7

彭吉象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学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8

四川美术学院漆艺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

9

饶建华

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教授、博士、四川省学术带头人、硕士生导师

10

沈克龙

当代著名艺术家

11

汤志义

中国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2

唐影

四川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美协漆画艺委会副主任

13

王岳峰

成都漆器厂厂长、资深文创人士

14

许燎

著名设计师、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名誉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15

杨莉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成都漆艺国家级传承人、中国首批“大国非遗工匠”之一

16

杨立山

四川美术学院副教授、日本漆艺专业博士

17

杨波

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成都市美协漆画艺委会主任

18

尹利萍

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成都漆艺国家级传承人、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生导师

19

张飞龙

西安生漆涂料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生漆》杂志主编

20

鸶鸶

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产品造型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1

郑频

闽江学院美术学院副教授、闽江学院漆艺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

(六)培训成果展示

2019年9月-2019年10月在西南地区完成“国家艺术基金成都漆艺创新创作人才培养教学成果巡回汇报展”。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招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本培训项目计划面向  全国  的美术、设计、漆画、漆器从业者、高校青年美术教师等人才招收 25 人。录选学员原则上为年龄45岁以下,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单位和自身能够解决好工学矛盾,需保证培训期间脱产60天学习,严格保证出勤时间。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美术相关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二)报名时间

2019年03月1日--2019年03月25日

(三)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表将在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在官网页面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如下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136104059@qq.com。

1、报名表:国家艺术基金《成都漆艺创新创作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

2、简历表:国家艺术基金《成都漆艺创新创作人才培养》学员简历表

3、相关证明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正背面)、曾获奖励证书。

4、代表作品:本人近年创作的艺术作品(3-5件,包括绘画、漆艺、雕塑、装置、文创或相关原创设计作品等,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创作年代)

5、以上资料请报名者以电子版的形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省×市×单位×人成都漆艺项目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录选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25人,并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对被录选学员将以电话和邮件两种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成都大学报到。收到录取通知3个工作日内未准确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人员将依次递补。

(五)报到及复审材料              

报到时间: 2019 年 4 月 15 日(早09:00-晚17:00)

报到地点: 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报到材料:请携带报名表原件(单位准予脱产学习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曾获奖励证书))。


【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

参加培训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往返交通费报销方式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教学管理】

 

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制定的学员管理制度执行。同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在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培训结业】

 

本项目以学员作品以及作品展览展示作为结业依据。培训期满,学员所提交作品经专家导师评议打分,优秀作品将选送到北京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估,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报名工作联系联系方式】



单位: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单位电话:028-84616109

联系人:谢海峰

联系人电话: 13608070687

咨询QQ群:48911634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

邮编:610000

材料报送邮箱:136104059@qq.com


【补充说明】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学员,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及成都大学的各项规定;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大学所有。


      附件1: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2:学员简历表.xlsx

     附件3:报销说明.docx

   (附件登录成都大学中国-东盟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官网或加入咨询QQ群:489116346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