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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校园电动观光车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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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大学作为招标人,通过招标引进具有电动车租赁或的电动车运营管理企业经营,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力情况就本次招标内容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招标编号:CDHQ-ZB201913


二、项目名称:成都大学校园电动观光车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址:成都市外东成洛大道成都大学校园内


四、项目概况:

成都大学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成都市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2021年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运动员村所在高校。学校位于国家中心城市成都,中国高等教育“西三角”新布局链接点,发展区位条件优势明显。学校毗邻3万余亩青龙湖湿地公园,环境优美,地铁4号线设成都大学站,交通便利。成都大学现占地2600亩(不含在建的东盟艺术学院和大运村项目),校园内各教学楼、宿舍区、食堂间的距离过长,东西最长线路达到  5.0 km,在校大学生人数约2.3万 人,为了方便师生出行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出行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学校决定引入校园电动摆渡车项目,由校园交通车营运服务项目的中标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对项目的要求筹措资金购买旅游观光车,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运营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年向学校交资源占用费。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投标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有电动车租赁或电动车运营管理企业


六、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第二项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身份证收复印件,查验原件。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不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七、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25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00,成都大学后勤处招标管理科(带U盘)。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7 日上午10:00,成都大学后勤处会议室。


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7日上午10:00,成都大学后勤处会议室。


十一、本招标公告在成都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十二、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梁老师           电   话:028- 84616972

王老师           电   话:028- 84616972



后勤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