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全校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投身国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弘扬“科学家精神”,积极构建以学术科技活动为引领的实践育人体系,完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运行机制,浓厚校园学术科技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科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届“科创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作品申报
(一)参赛形式
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1.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2.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在校学生。申报集体作品的,原则上要求作者人数为3—5人为宜(均为在校学生),但不超过10人。。
3.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研究生进行评审。
4.有至少1名、至多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老师作为作品指导老师。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得申报。
(二)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版),附于申报书后,论文每篇在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设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五个类别。研究生申报作品范围仅限于科技发明制作类和人文社科类社会调查报告与学术论文两类,不能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并聚焦于解决社会问题,选题必须要有现实意义,多关注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可以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进行思考和选题。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选题参考
第十二届“科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南(含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详见附件3。
参赛同学可参考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获奖名单(附件4)、在挑战杯官方网站http://www.tiaozhanbei.net/查阅作品库的参考资料,在充分征求指导老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选题、组队、调研、研发、撰写等工作。
(四)作品要求
1. 学校鼓励以下情况者参赛:
a.鼓励申报跨学科作品和多学科交叉的作品。
b.鼓励将“三下乡”社会实践成果转化为挑战杯项目。
c.鼓励已申请、计划申请专利的学生自主研发项目进行申报。
d.成功立项创新性实验计划的作品不再申报“科创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但可以参与评奖。
2.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a.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b.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c.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d.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e.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根据学院规模和专业情况,针对各学院设定最低任务指标,申报作品数量将纳入当年考核体系。各单位选送作品,每人(每队)限报1件,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
理工医类学院:800人以上的单位可申报10-15件作品参赛,800人以下的单位最少申报8件作品参赛,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归属。
文科类学院:800人以上的单位可申报8-10件作品参赛,800人以下的单位最少申报6件作品参赛,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归属。
艺体类学院:要求最少申报2件作品参赛,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归属。
已参加往届竞赛的作品,再次参赛,需证明在作品文本和技术研发的基础上有60%以上的进步或修改,并提供佐证材料,方有资格参赛。
三、比赛进程
(一)报名参赛(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8日)
各单位做好组织发动和接受报名;参赛团队(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作品,跨单位的集体作品,须向第一作者所在单位提交;学校统一接受各单位申报作品。
(二)作品初审(2020年11月29日—2020年12月5日)
各单位成立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专家评审小组,组织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团对选送作品进行初审,并于12月7日完成参赛纸质作品与电子作品提交。项目汇总表(附件一)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项目申报表(附件二)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附件支撑材料等一并报送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306办公室;联系人:贾懿璠,联系电话:19822929637),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348652756@qq.com。
(三)评审立项(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3日)
学校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申报作品进行分类、录入、归档、建库; 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教授组成评审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并确定项目资助金额,支持相关项目进行后期提升,备赛相关高水平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
评审工作基本原则: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四)作品终审(2021年4月)
学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教授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开展结题评审。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作品奖: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比例分别为立项作品总数的8%、12%和20%。
(二)组织奖:竞赛以学院(所)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一至第三名的学院(所)。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三)科创之星:竞赛设立“科创之星”,授予在大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竞赛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表彰长期支持、指导学生参与“科创杯”竞赛的专业教师。
五、咨询方式:
大赛交流QQ群:成大科创杯交流群793151957
校团委负责联系人及电话:
刘老师:84616131
韩烨昆同学:18636915565
贾懿璠同学:19822929637
附件:
1.成都大学第十二届“科创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项目汇总表.xlsx
2.成都大学第十二届“科创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项目申请表.doc
3.成都大学第十二届“科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南.doc
4.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授奖名单.pdf
5.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作品名单.pdf
6.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申报工作培训资料汇编.pdf
7.成都大学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pdf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