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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成都大学2021年度首批全球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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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展学生国际化视野,推动学校国际化战略发展,特开展成都大学2021年度首批全球交流计划项目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型

成都大学全球交流计划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参与国际竞争的新时代大学生,鼓励学生“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具体申报项目见《成都大学2021年度全球交流计划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 选拔条件

1. 成都大学在籍本专科学生;

2. 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政策,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3. 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语言综合运用能力,综合素质较高。

4. 达到语言能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英语能力:大学英语四级/托福65/雅思5.5分

韩语能力:Topik(韩语能力考试)/KLAT(韩语能力评价考试)3级或3级以上。

若未达到语言能力条件,需参加成都大学海外教育学院语言(英语雅思/韩语Topik/德语)培训并通过考核,学院联系方式为:028-84611572, 郑老师、代老师。

其余语种语言能力条件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5. 学生本人自愿参加。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申请:学生达到选拔条件,可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大学2021年度全球交流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完成申请表中个人信息以及“预计参与全球交流计划项目及规划”栏(若填写位置不够,可另附纸张续写),并附语言能力证明材料,2021年3月9日前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2. 学院审核:各学院按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推荐优秀学生参与项目,并2021年3月10日前将纸质版《成都大学2021年全球交流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术交流中心B111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panwei@cdu.edu.cn。

3.资格审核: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教务处2021年3月12日前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4. 考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2021年3月16日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签署《成都大学全球交流计划项目学生承诺书》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报学校审批后挂网公示。


四、学生管理

1. 参与全球交流计划项目的学生需严格遵守成都大学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旷考或做出其他不符合学校规定的行为;

2. 参与项目的学生,必须按照项目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联合培养项目需达到双方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要求才可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若未完成交流项目规定的内容,则视为学生违反签署的《成都大学全球交流计划项目学生承诺书》,相应后果由学生自负;

3.学生需对每学期的学习作出计划与总结,对学习情况进行汇报。若未及时完成,则视为退出该计划;

4.申请参加项目的学生,经学校考核通过后,若申请的联合培养项目专业与现就读专业不一致,学生可申请转入相应专业学习。如果未按照项目要求完成相关学习计划,或者学生本人中途放弃该,项目终止,学生需返回原专业学习。


五、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电话:028-84616292,联系人:高老师、潘老师、杜老师;

教务处联系电话: 028-84616033, 联系人:任老师

 

附件1:成都大学2021年全球交流计划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成都大学学生参加全球交流计划申请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