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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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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现将我校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二、教学调整安排

1. 原安排在5月3日(星期一)的教学任务调整至4月25日(星期日),原安排在5月4日(星期二)的课程调整至5月8日(星期六)。

2. 原在4月25日和5月1日、2日、5日、8日安排有教学任务的教师通过教务系统在4月24日前完成调课申请,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告知学生。调课原因标明“劳动节放假调课”。


三、其他事项

(一)做好安全工作。节日期间,各单位要注意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节日期间,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外出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值班值守。学校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值班值守期间,上级部门及学校将进行不定时抽查。

各单位值班安排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请于2021年4月29日17:00前通过OA协同发送至学校办公室行政科邓娜处,联系电话:84616300。


总值班室电话:84616800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


学校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