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根据《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召开成都大学2021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表彰分享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14:30
二、会议地点
学生活动中心演播厅
三、参会人员
1.校领导;
2.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
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分团委书记;
4.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代表;
5.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指导老师及团队代表;
6.各学院学生代表。
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