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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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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全力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各项工作,严防国庆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全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周密部署安全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学院、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国庆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安排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及应急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各学院、部门要在放假前集中组织一次安全隐患自查,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重点对校园安全保卫、消防设施、电力设备、燃气管道、教室宿舍、餐厅食堂、建设工地、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在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形势下,保卫处要加强出入校园人员、车辆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学生处要加强国庆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加强楼栋巡查,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后勤处要集中对餐厅食堂公共区域、炊用具和公用餐具进行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减少学生集中就餐引发交叉感染的风险;基建处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导检查,突出施工通道、工地围栏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国资处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迅速落实防范措施;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临时性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国庆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加强假期出行期间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食品卫生等领域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学生自我防护能力,防止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对学生开展安全用电、用气、用火的常识教育,防范暴雨、雷电等极端恶劣天气,提高对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党委学工部和党委保卫部要加强国庆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增强安全监控和巡逻密度,防范校外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滋扰。


三、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学院、各部门要做好国庆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妥善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稳妥处置。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按要求报告,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


党委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

十陵派出所24小时报警电话:84600009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