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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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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学院:


今年4月15日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促进师生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学校深入开展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


三、活动目标

围绕活动主题,认真开展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月”活动。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突出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宣传内容,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线上线下结合,实现疫情防控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两手抓、双促进,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契机,围绕活动主题,结合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LED显示屏等方式全面开展国家安全及反恐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知恐、识恐、防恐、反恐意识,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氛围。

(二)开展教职工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部门教职工大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

(三)召开国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4月10日前后各学院组织学生召开线上国家安全教育暨反恐怖宣传活动主题班会。

(四)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答题活动。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学生下载“川观新闻”APP,通过首页→我的→服务→国家安全答题→参加“国家安全·我们的安全”在线答题活动。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求,认真总结宣传教育的特色和经验作法,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内容简洁明了,突出特色与亮点,注重收集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4月15日17:00前将电子版总结报告通过部门OA报党委保卫部。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4616129。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安全教育标识含义及宣传图片.pdf


成都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