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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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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规定和学校教学统一安排,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二、教学调整安排

1. 4月4日—4月5日全校停课;

2. 4月6日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正常上课或调课;

3. 4月7日,原教学任务调课,执行4月5日教学任务,学校开展专升本考试;

4. 对于停课、调课的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后确定补课、调课安排,调(停、补)课原因标注为“节假日”。

5. 专升本考试占用第13教学楼,占用时间为4月7日早上8点至12点,涉及相关教学任务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协商完成调课,调课原因标注为“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师生安全教育、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值班安排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于2024年4月1日17:00前通过OA发送至学校办公室总值班室管理员处。


学校总值班电话:84616800

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