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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启动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图)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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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消息 (保卫处 供稿) 为大力宣扬爱国主义精神,实现强军梦、强国梦的伟大目标,确保圆满完成我校今年的征兵工作任务,学校相关部门和学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易贤文、副校长彭晓琳出席会议。


       会上,武装部总结了2013年的征兵工作。2013年,征兵工作得到学校重视,通过全面动员,大力宣传;强化政审,严格把关,共有36名学生入伍,涉及8个学院。

 

  学工部、武装部负责人分别传达了省政府征兵办、省教育厅、学校做好2014年征兵工作的相应文件精神,就2014年征兵工作安排、组织及工作流程、学籍变更、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及优惠政策等进行了讲解,就进一步规范了政审程序,为部队输送最优质的兵员进行了强调,希望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领会并宣传征兵入伍优惠政策

 

   易贤文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去年我们的国防教育、军事理论教育和大学生征兵工作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他希望各部门和学院要再接再厉,再创新高。他强调各学院、相关部门一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义。大学生应征入伍是国家安全的需要;是国防建设的需要;是高科技作战的需要,也是实现大学生充分就业的需要。二要把征兵工作做实做细,严格按照政审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三要以创一流的目标开展征兵工作,为国防和部队建设添砖加瓦。


      据悉,大学生征兵入伍要经过实名注册、网上报名、初审初检、确定应征、在校应征、批准入伍等流程,我校将在311日至424日进行各学院报名工作,425日各学院将报名表报学校武装部。近几年来,国家为深化征兵对象主体调整,推动征集对象主体向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转变,大学生入伍除了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这四个“优先”外,还享有学费减免、就地享受优待、考学升学优惠、就业安置扶持等政策优惠。


       优惠政策包括: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予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13年起进一步简化了学费补偿代偿程序,缩短了申领兑现周期,实行“当年先行拨付,次年据实结算”,由学校先行垫付,并将往届毕业生纳入了补偿范围。在校大学生和刚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在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出现役复学后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每年最高6000元的标准。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更多优惠政策同学可向学校武装部(保卫处)咨询。

      


  (学生编辑 周灵 责编 陈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