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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垃圾分类草案公布!生活垃圾分为这四类

文:成都发布图:刘羽宸

2019年7月5日,成都人大官网刊登《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

《草案》释放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拟执行细则,这些是你关心的重点:

1.生活垃圾分为几类?

《草案》提出,生活垃圾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它们分别是指: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及容器、废油漆及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餐厨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无汞电池、烟蒂、园林绿化垃圾等。

2.分类投放有哪些要求

《草案》第三十二条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一)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

(二)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此外,《草案》第三十三条明确要求禁止混投,一是禁止将餐厨垃圾、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进行投放。二是禁止将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投放;禁止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投放。

3.大件废弃物如何投放?

《草案》第三十四条提出,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废弃物,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等上门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由管理责任人交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等单位。

4.个人或单位拒不改正将有哪些惩罚?

违反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成都发布 刘羽宸 </div> <div class="content__left--article"> <p style="text-indent:2em;"> 2019年7月5日,成都人大官网刊登《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 </p> <p style="text-indent:2e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草案》释放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拟执行细则,这些是你关心的重点: </p> <p style="text-indent:2e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生活垃圾分为几类?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草案》提出,生活垃圾拟分为<strong>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strong>四类,它们分别是指: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及容器、废油漆及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餐厨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无汞电池、烟蒂、园林绿化垃圾等。 </p> <p style="text-indent:2e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分类投放有哪些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草案》第三十二条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四)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此外,《草案》第三十三条明确要求禁止混投,一是禁止将餐厨垃圾、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进行投放。二是禁止将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投放;禁止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投放。 </p> <p style="text-indent:2e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大件废弃物如何投放?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草案》第三十四条提出,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废弃物,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等上门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由管理责任人交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等单位。 </p> <p style="text-indent:2e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个人或单位拒不改正将有哪些惩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违反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p> <p style="text-indent:2e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br /> </p> </div> <div class="content__left--article-foo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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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周小骥

 2019年7月5日,成都人大官网刊登《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建议的公告》。

 

《草案》释放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拟执行细则,这些是你关心的重点:

 

1.生活垃圾分为几类?

《草案》提出,生活垃圾拟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它们分别是指: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及容器、废油漆及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餐厨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无汞电池、烟蒂、园林绿化垃圾等。

 

2.分类投放有哪些要求

《草案》第三十二条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一)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

(二)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厨垃圾应当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此外,《草案》第三十三条明确要求禁止混投,一是禁止将餐厨垃圾、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进行投放。二是禁止将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投放;禁止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投放。

 

3.大件废弃物如何投放?

《草案》第三十四条提出,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废弃物,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等上门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由管理责任人交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等单位。

 

4.个人或单位拒不改正将有哪些惩罚?

违反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编:周小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