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近日,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与成都大学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指数报告--《2021中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指数报告》,系目前全球首个针对城市环境工作对城市营商环境竞争力影响效能进行评价的指数报告。该报告通过交叉学科研究,大胆探索生态环境与营商环境之间的内在逻辑,对于城市管理者以及投资者来说,中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指数必将成为城市建设治理,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
融合创新推进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双提升
降碳减排日益成为各国共识和重要执政目标,我国也于2020年正式做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庄严承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国际、国内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呈现出多元化、综合性特点,各个城市生态环境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成为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绿色低碳产业和经济的发展更是成为影响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决定性内容。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包含众多领域,特别需要城市管理和政府部门的通力合作和提前布局。生态环境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和基本保障,在城市发展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特别是随着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逐步推进,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期发展的重要目标,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管理水平和能力对营商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而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各个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就显得重要而又紧迫。
该指数报告开创性地将城市环保部门工作机制、内容、效果与城市营商环境竞争力的提升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在我国乃至全球经济、产业转型与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综合评估各城市生态环境助力营商环境改善所进行的探索和尝试。报告通过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对各个城市生态环保工作助力城市营商环境提升的关键因子和作用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希望通过对相关规律和作用机制的剖析,不仅能引起全社会对生态环保工作和具体工作内容、方式的高度重视,而且能帮助各个城市发现其生态环保工作的短板和不足,找到影响其营商环境竞争力指数提升的关键限制因子,从而找准问题源头、对症下药,科学高效地推动其城市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助力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科学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评价体系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指数的科学性与公平性,研究团队邀请全国各界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指导,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要求,结合各个城市生态环境部门放管服改革举措,按照数据可获得性、可比较性、客观性和合理性原则,通过召开多轮多次研讨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了指标的筛选和确定,最终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营商环境,主要指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公共服务、关键性生态和产业环境条件。
数据采集计算及结论客观真实可溯源
在确立了指标体系之后,首次针对我国36个主要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10个副省级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17个其他省会城市)各指标数据进行了搜集、整理和计算。数据收集作为指数计算分析最重要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研究团队制定了严格的数据收集与筛查机制,按照统计年鉴>政府官网>协会组织>新闻媒体报道的优先顺序进行,获取方式有政府公开信息采集、电话咨询、邮件询问和城市调研等,在数据搜集过程中对每个数据的获取渠道和方式均进行了记录备份,确保每个数据来源是真实的,可溯源的,以此保证竞争力指数的真实客观。在数据收集完成后多次对数据进行复查与分析,确定所有收集到的数据具有客观性与真实性后再进行指数计算。
本指数的计算采用德尔菲法和熵权法相结合的主客观组合赋权法,通过分析各指标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指数的作用力,确定各指标所占的权重,再采用线性加权综合法来计算36个主要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综合得分。指数计算结果显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综合指数得分排名前十的城市依次为北京、深圳、广州、上海、成都、重庆、武汉、济南、杭州和南京。
据悉,未来该团队还将继续深入探索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竞争力等相关课题,并将以一年为周期持续性发布报告,希望能借此推动城市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更多企业和投资者的决策提供更为权威的参考和借鉴,助力经济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服务全球生命共同体的建设。
文/于成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