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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坚决惩治“微腐败” 重点锁定“最基层”
  来源: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摘要:日前,市纪委监察局正式印发《成都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那么,为什么要开展本次专项治理?如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治理“微腐败”的效果怎样评价?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成都市纪委相关负责人。



【开栏语】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近年来我市持续发力,严肃查处了一大批“微腐败”问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召开的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鲜明提出,“持续用力标本兼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传’格局,多元化组合式治理‘微腐败’。”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正式印发《成都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5月11日全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后,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此次专项治理从5月中旬开始,12月底前结束。还将通过加强积极探索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督查部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模式,组织媒体记者、特邀监察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检查,深度跟踪报道,切实发现问题,形成监督合力。


从今日起,本报将开设专栏《重拳出击 专项治理“微腐败”》,深入报道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持续关注成都治理“微腐败”的具体实践,敬请关注。


(原标题:坚决惩治“微腐败” 重点锁定“最基层”  本报记者专访市纪委相关负责人 详细解读为何治?怎么治?)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成都市纪委监察局印发《成都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


那么,为什么要开展本次专项治理?如何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治理“微腐败”的效果怎样评价?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成都市纪委相关负责人。


治理身边“微腐败” 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成都日报:5月9日市纪委出台了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能否为我们解读一下“微腐败”的概念?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微腐败”可以理解为我们常说的“蝇贪”,指区(市)县、乡镇(街道)、站所、村(社区)等基层的单位和基层干部及工作人员,在惠民政策、专项资金管理、集体“三资”、土地征收流转和旧村改造、执法和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乱收乱罚、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


近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依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就是要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委政府的为民情怀,巩固发展基层良好政治生态。


成都日报: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目的是什么?这次专项治理查纠的重点范围是哪些?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正如刚才所说,此次开展专项治理,目的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主体作用,坚决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微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努力和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这次专项治理查纠的重点是“最基层”的单位和直接接触群众的人,主要包括各区(市)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科室、站(所)、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


专项治理持续到年底 集中查处一批典型问题

成都日报:市纪委组织成立了“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挂帅任组长,彰显了此次专项治理的信心和决心。那么,接下来我们将打出一套怎样的“组合拳”?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为了强化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纪委专门成立“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主体责任督查组、举报投诉受理组、“一案双查”督查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专项治理自2017年5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前期通过宣传动员和自查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全面梳理排查“微腐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整改落实。中期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后期主要是巩固和运用成果,深入分析“微腐败”问题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产生原因等因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将专项治理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随机对各地各部门治理“微腐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组织下访、定期接访、公布举报方式等,畅通多种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比较典型的、影响比较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效应,扎实推进专项治理。


成都日报:整治“微腐败”的重点在基层,在此次专项治理中区(市)县和市级部门承担哪些责任?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首先,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承担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列入“两个责任”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其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是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统筹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纪委将分别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情况综合、进展简报、专题报告、典型通报等日常工作。再次,各相关部门履行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垂管部门职责,加强对行业、系统及业务范围内相关“微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及时移送、坚决整改。


成都日报:我们注意到方案中提出“坚持问题导向”,这意味着什么?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微腐败”典型问题,将案件查处作为全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检验成果之一,自始至终坚持和跟进。


大数据与第三方测评 准确了解群众的看法评价

成都日报:如何保证专项治理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没有取得效果或效果不好的单位,是否会启动问责?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取得良好效果,市纪委将会运用考核的导向、激励、鞭策作用,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主动查处、通报本地区“微腐败”问题的区(市)县,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中予以肯定评价;对本级查处不力、通报不力,被上级纪委查处通报的地区和单位,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中,扣减考核分值。


同时,对“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反复发生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坚决查处违纪违规人员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成都日报:如何评价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我们将构建完善评价体系,采取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手段,开展治理“微腐败”工作网上民意问卷调查,委托第三方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研究分析来信来电和网络评价,全面收集群众对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群众对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看法评价。


同时,要通过走访询问、进村入户、征询窗口办事群众、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等多种途径,了解群众对我们专项治理成效是否认可,群众是否满意。


【专家点评】

任建明 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

对于成都市积极探索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在全市范围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任建明给予了充分肯定。


党的建设是我们各项工作的纲领,事实上过去多年我们也看到,我们基层存在着一些问题,实际上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基层党组织弱化。所以我们说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基层党组织做起。


在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中,成都市通过多元化组合式治理“微腐败”,一方面规范了基层权力运行与治理,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强化了党的建设。更关键的是,通过利益返还机制,可以让老百姓更有获得感,从而动员了广大的人民群众参与其中。


【基层行动】

青白江区

在全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结束后,青白江区赓即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于当晚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对各工作组的职责作出明确分工,对近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该区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承担治理具体任务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正风肃纪牵头单位要加强专项督查力度,加大对主管行业、牵头领域“微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区委巡察办要将“微腐败”治理内容作为巡察重点,积极推动被巡察单位强化整改措施。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微腐败”问题,建好“四个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整改落实,对隐患风险和一般问题,注意防控整顿和教育监管;对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惩戒追责,及时向区纪委移送线索,将案件查处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检验成果。


新都区

在收看成都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后,新都区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该区工作方案,区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直接任组长。5月17日,新都区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


针对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该区认真分析了近几年对基层党员干部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等方面的数据。增加了环保、水务治理、公共服务资金管理、三资管理、违章违法建筑监管和查处等方面工作不力的治理内容。迅速制定了符合新都实际、突出新都重点问题、体现新都特色的工作方案。


与此同时,新都区纪委召集发改、农发、国土、民政、人社、城管、房管、规划、政管办、城建局等涉及重点治理内容的牵头单位,明确要求,制定各牵头治理方案,明确主要抓手、工作时限。


彭州市

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彭州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已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为专项治理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在全市范围内构筑“微腐败”治理绿色通道,成立“微腐败”治理综合协调、线索管理投诉受理、宣传报道、案件办理督查4个小组,配备精干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协调推进“微腐败”治理。


畅通纪检、信访、审计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渠道,广泛开展“基层听音”活动,通过入户听音、随机走访等方式,开展“微腐败”线索全面大排查,对涉及“微腐败”的问题线索快查快核,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组建4个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镇(街道)、市级各部门、村(社区)的“微腐败”治理情况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


(来源:成都市委监察局网站http://www.ljcd.gov.cn/show-990-41903-1.html


  2017年09月20日 17:11  成都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