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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整治不良校园贷急需开“处方”
  来源:新闻中心



近日, 厦门负债57万的“裸贷”女大学生烧炭自杀的新闻再一次把校园贷推到公众面前。近乎于无的低门槛、零利息,俯拾即是的贷款平台,让校园贷风行一时。有数据统计,2016年面向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突破800亿元,2015年这一数据是260亿元。相关调查显示,高达77.9%大学生知道校园贷,有49.4%的大学生没有用过但感兴趣,18.3%的人用过。


校园贷广受学生青睐,但大学生借款真的是“刚需”吗?有人拿出数据,有贷款行为的大学生仅8.5%为了缴纳学费,1.8%用于日常生活,剩余的几乎都是娱乐享受性消费。随着大学生眼界的拓宽,五花八门的新事物纷纷出现,数码产品和创业开销等,校园贷正好瞄准了经济能力不足的大学生。一旦父母不能满足而自己又无法抑制住冲动,那么就极有可能偏向贷款,像厦门烧炭自杀大学生,青岛跳楼大学生都是此类。


悲剧产生的症结在于“还不了钱”。虽然声称零利息,但借款平台巧立名目“榨压借款学生:按贷款金额百分比收取的“服务费”、利滚利的“驴打滚”、按周结算利息,强制拖长还钱周期等等。没有经济收入的大学生为了偿还高额贷款,要不向父母求助,暂时解决危机;而一部分人则求助于其他贷款平台,拆东墙补西墙,直到无法弥补。甚至,借贷者最初的欲望被释放后,他们的心理阈值随之降低,消费观也变得更加不合理,如果没有极为强大的自制力,对于金钱的渴望会把他们推向更大的贷款数额。享受一时的快乐,却品尝无尽的苦果。


近日,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强调防控十大类型风险,其中特别提出要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做好校园网贷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而要彻底解决校园贷的问题,一方面,要解决大学生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智商教育的同时,增强财商教育;另一方面,围绕校园贷的体系建设必须跟进,既要加强对网贷和培训贷的市场监管,对于欺诈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又要建立更为完善的诚信体系,把借与贷的行为纳入制度化笼子。


(文/沈帆斌 图片源自网络 编辑 闵秀玲)


  2017年04月21日 17:53  成都大学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