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成都大学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浏览:2002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7:18 字体:【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今年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3.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由省级团委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推荐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五、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成都大学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通过学校团委推荐;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由相关地市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工作安排

1.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学校—学院—支部”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学院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2.各学院于5月20日前按类别可分别推举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并对学生信息与自强事迹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推荐信息与自强事迹真实性、是否符合相关报名条件、是否获得相关媒体报道)。

3.报送材料应包括:被推荐人活动报名表(附件)、自强事迹佐证材料与公示截图。学院将经公示后的推荐学生相关资料电子档以“学院名称+2021自强之星”格式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sh@cdu.edu.cn

4.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通过评审程序推荐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宣传,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将人选推报工作与青年典型树立工作相结合,营造青年学生学习的榜样;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建立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结合“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线上交流,加强对奖学金获得者的联系服务和跟踪培养。 

联系人:陈颸翥19180576267


附件:1. 成都大学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

          2. 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