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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整治工作的通知

浏览:1200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7:12 字体:【

各二级单位、驻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公共安全组决定于9月13日起,继续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校园车辆违规停放、超速行驶等危害校园交通安全行为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行车秩序,增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营造良好的校内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1.校园道路主干道、教学区、办公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机动车辆在学校划定的停车位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2.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非机动车使用安全,校园专用品牌共享单车应规范停放在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区和办公区规定的共享单车停车位区域内,禁止乱停乱放。师生员工使用的电瓶车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私拉电源充电。

3.校园机动车辆行车秩序。机动车在校内行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安全。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在校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出入校园控制车速在5km/h以内。摩托车禁止入校。

4.在建施工机动车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车辆非特殊情况由校内专用施工通道进出。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确需进出校园,要低速行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物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5 进校机动车实行分流管理。为有效缓解校南门交通压力,对进校机动车辆实行分流管理,校南门主要作为教职工车辆、外单位因公来访公务车辆及各类特种车辆进校专用通道;校北门主要作为校内经营户车辆、供货车辆、物流送货车辆专用通道。


三、合理规划停车区,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校内机动车停放分为:教职工车辆停车区、临时(限定)车辆停车区和禁止停车区(交通严管区):

(一)教职工机动车停车区(共计1871个停车位)

1. 职能部门、直属业务单位教职工机动车车辆,原则上停放在1号停车场(保卫处对面停车场):停车位145个;2号停车场(三食堂西侧):停车位64个;3号停车场(南大门西侧):停车位54个;行政保障中心地下停车场:停车位56个。(共计319个停车位)

2. 教学单位教职工机动车车辆,原则上停放在以下各教学楼附近的停车场或停车位(共计1552个停车位):

(1)第一教学楼南侧4号停车场:停车位78个;

(2)第一教学楼门前停车场:停车位27个;

(3)第二教学楼停车场:停车位89个;

(4)第三、四教学楼之间停车场:停车位80个;

(5)一食堂东侧停车场:停车位60个;

(6)采蘩桥西侧停车区:停车位45个;

(7)升旗广场停车场:停车位145个;

(8)五食堂东侧停车场:停车位18个;

(9)体育馆停车场:停车位38个;

(10)机械楼停车场:停车位40个;

(11)校医院停车场:停车位14个;

(12)第九教学楼停车场:停车位10个;

(13)第十教学楼停车场:停车位42个;

(14)新图书馆路面、地下停车场:停车位176个;

(15)综合楼背后(锦城东路)道路两侧:停车位90个;

(16)东盟校区路面、地下停车场:停车位600个。

(二)临时(限定)机动车车辆停车区

 1. 因事来访车辆在保安公司专人指挥下停放于指定的停车区域或停车位。

2. 校内经营户的车辆原则上停放于以下的停车区内:

(1) 二食堂停车区域,停车位20个;

(2) 一食堂东侧停车场,停车位90个;

(3) 鹤鸣湖(明德西路)沿线停车,停车位30个。

3. 如遇会议或活动,第三食堂周边至善西路和明德西路,可在安保人员的指挥下临时停放于指定区域。

 4. 学校食堂配送食品的货车、物流送货车只能停放在各食堂指定的卸货区域,卸完货后即行离开,禁止停放在学校划定的停车场和停车位上。

(三)校内非机动车停放点

1.共享单车停放在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区和办公区规定的共享单车停车位区域内,禁止乱停乱放。

2.1-10栋学生宿舍师生使用的电瓶车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私拉电源充电。

3.11-14栋学生宿舍师生使用的电瓶车在11栋学生宿舍西侧指定区域停放,严禁私拉电源充电。

4.15-18栋学生宿舍师生使用的电瓶车在新图书馆西侧停车棚停放,严禁私拉电源充电。

5.19栋学生宿舍师生使用的电瓶车在19栋学生宿舍西侧指定区域停放,严禁私拉电源充电。

6.20栋学生宿舍师生使用的电瓶车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严禁私拉电源充电。

(四)禁止停车区(交通严管区)

1.学校道路主干道、行政楼、第二行政办公区及其周边道路、公务活动专用停车位和至善东路等路段禁止乱停、乱放和超停。

2.学校北门至三食堂沿线、学生宿舍区(1-20栋)周边道路禁止乱停、乱放和超停。

3.各类停车场周边道路、新空间广场、张澜大道、第八、九、十教学楼石球隔离区内、医疗保障中心(特种车辆除外)禁止乱停、乱放和超停。

4.新图书馆周边道路、综合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区域主干道禁止乱停、乱放和超停。

5.青山片区、东盟校区主干道禁止乱停、乱放和超停。

6. 各二级单位所辖区域的停车位须按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和超停。

(五)部分路段实施单向行驶

1.学校行政楼前喷水池周边道路实行早晚高峰期(工作日8:00-9:00,17:00-18:00)逆时针单循环交通行驶,以缓解南大门的交通压力。

2.第二办公区东侧道路(至善东路)由南向北单向行驶。

3.从北门至南门行车路线:从北门进入校园机动车须沿三食堂(学术交流中心)西侧道路由北向南至明德西路左转驶向南门。

4. 从校内前往青山片区、东盟校区的车辆从东北2门(六食堂西侧)进出,从友谊东路前往青山片区的车辆从青山片区东门进出。


四、交通违规处置措施

为落实校园交通整治要求,保卫处将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对校内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将进行实时信息记录,录入校园门禁系统,具体如下:

1. 第一次违规停放机动车,将对驾驶车辆张贴《违停车辆告知单》进行交通安全提示;

2. 第二次违规停放机动车,将对该车进行锁车管理,学习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后解锁;

3. 第三次违规停放机动车,门禁系统将对该车实行一个月暂停入校处罚,按照校外车辆对待;

4.对私拉电源违规充电的电瓶车,除收缴充电器还将采取贴《告知单》、锁车、拖曳等形式进行处理并通报学院、部门;

5.定期通过网站交通曝光台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公共安全组简报全校通报。


五、开展交通法规宣传和安全教育

1.各单位要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教职员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的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和学校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学校公务车、校园交通车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对专职驾驶员组织学习,自觉遵守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并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

3.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和环境,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共同来维护,请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共建平安和谐、文明有序的成大校园。

 

附件:1. 校园交通安全提示.doc

          2. 成都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示意图.docx


成大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公共安全组

成都大学党委保卫部(处)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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