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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119 ”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1469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14:20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应急消〔2020〕310号)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公安厅等九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川消〔2020〕154号)的要求,为推动全校师生员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进一步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能力,经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


二、 活动目的

结合学校实际,以“消防常识进校园,清除隐患保安全”为主要内容,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改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素质,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 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保卫处在公共场所组织消防疏散演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人员密集场所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组织消防知识宣讲及技能培训。

(二)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及技能培训。以掌握火灾报警、灭火器(消火栓)使用、疏散逃生方法为重点,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要组织一次各级、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教育培训;一次“119—消防疏散演练”;一次消防学习参观活动;上一堂消防安全专题课。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各单位要设置并完善消防知识发布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小型消防运动会、消防安全讲座、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校园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带动全校师生进一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使师生基本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一懂:懂所在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四)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灭火器是否配置齐全、过期、消防器材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工作是否落实,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之中。

(五)开展“消防隐患随手拍”活动。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即时拍摄和记录身边的火灾隐患和危害消防安全的不文明行为,拍摄图片清晰,格式为JPG格式,像素不得低于800*600,原则上应用红圈标注具体的消防隐患。报送图片文件名格式统一为xx学院xxxx级xx班,姓名: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发指定邮箱:724861418@qq.com。经确认属实,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提供火灾隐患和不文明行为图片的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纪念品。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学习《成都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完善逐级安全责任制,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各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消防安全员作为发动全校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实施者,要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二)严格标准、认真落实

各二级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将此作为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火灾防控工作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校园平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二级单位要采用简报、校园专栏、网络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工作情况和信息,于12月4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消防培训、演练活动照片、宣传专栏照片等),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科备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724861418@qq.com。

 

                                                               成都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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