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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综合教学楼周边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及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综合教学楼区域交通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成都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办法》(成院发 [2012]14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通秩序管理
1、管制地段:师生活动中心至第六食堂主干道区域(锦城北路主干道),实行上下课高峰期机动车临时交通管制;
2、管制时间:周一至周五(8:00-8:30;10:00-10:30;12:00-12:30;13:40-14:00;15:30-16:00;17:30-18:00);
3、综合教学楼交通隔离锥沿线区域为学生上下课主要通道,严禁车辆停放。
二、综合教学楼区域车辆停放管理
1、进入锦城北路主干道的车辆须按要求规范有序停放到综合教学楼右侧(消防通道禁停)、六食堂、师生活动中心支干道,道路停车的车辆应顺向停放;
2、共享单车须停放到划线区域。
三、对违停车辆的处理
1、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执勤队员将采取张贴提示、锁车等措施纠正违规停放行为;
2、对违停、超速行驶车辆执勤队员将予以警告,并记录在案,保卫处每月将对违章违停车辆进行通报处理。
希望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主动加强安全教育,配合学校交通管理工作,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