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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年秋季研究生“三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663 时间:2017年09月14日 16:35 字体:【

各部门、学院、在校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和我校《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助管、助教、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成院学20141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秋季研究生三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公布

 学生处根据上学期各单位用工情况,将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报请学校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批准岗位数量,于919日前挂网公布本学期全校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数及聘用需求(具体见附件5)。

 

 二、面试选拔工作

 根据实际需求岗位,有意愿的研究生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1)并到各设岗单位面试应聘,各设岗单位公开选拔并确定人选,截止日期926日。

 

 三、上岗和酬金发放工作

 各设岗单位负责自行组织岗位培训, 109日可安排上岗。各设岗单位办理完毕三助协议手续后,将三助协议(一式三份)交至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盖章备存。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根据各学院上报情况,每月与设岗单位核对无误后按时发放酬金。

 

 四、其他工作

 聘请在校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按照助管方式实施,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参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进行管理。

 研究生助研岗位根据科研项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人员选用与考核由设岗课题组或设岗导师负责。具体选用条件及原则由各二级单位具体制定。研究生根据二级单位汇总发布的助研岗位信息自愿申请助研岗位。申请人统一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后送交设岗单位。助研岗位聘用也需签订协议(另拟),协议签订完毕后交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备案。助研岗位酬金从设岗课题组或设岗导师科研经费中支付。助研岗位酬金发放由各二级单位统筹管理。

 

 联系人: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 丁璐

 联系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4833228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助管、助教、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xls

 附件3: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协议书.doc

 附件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5 2017年秋季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汇总表.xls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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